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才培養為中心,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發展潛能,鼓勵優秀學生脫穎而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助力學校“雙一流”建設發展,根據國家、學校相關規定,結合8858ccl8利官网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通過教育和引導學生愛國愛民、錘煉品德、勇于創新、實幹實學,鼓勵學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擔大任,培養具有堅定理想信念、紮實專業知識與實踐能力、深厚人文情懷、強烈創新精神、寬廣國際視野的時代新人和未來領軍人才。
第三條 授予對象為我院已獲得學士學位的普通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第四條 我院推薦的榮譽學士學位人數(含破格推薦名額) 不超過本單位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3%。榮譽學位須經我院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小組會議審定通過後方可上報。
第五條 授予榮譽學士學位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 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向上,積極參與社會實踐、學生工作和學生集體活動,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3. 遵紀守法,明禮誠信,行為規範,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在校期間無違法違規違紀記錄,無學術不端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4. 已獲得學士學位,學習成績優異,加權平均成績排名居本年級或專業前10%。
5. 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小組審議通過的院(系)特色必備條件(如通過榮譽學位培養課程等)。
第六條 鼓勵學生多元化發展,對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從創新研究能力、文體和勞動素養、國際視野、團隊合作和領導力、社會責任心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細化以下指标,制訂相應的榮譽學士學位評價細則,擇優選拔。多元化評價指标包括:
1. 在校期間曾被選拔為學習特優生進行培養;
2. 學士學位論文(或本科畢業設計)成績評定為優秀
3. 積極接受“一生一技”“一生一藝”等藝術、體育、勞動教育和人文素質教育取得優異成績或為學校赢得重大榮譽;
4. 本科期間有海外學習交流經曆并獲得學分、結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等交流學習證明、證書;
5. 在校期間曾赴學校官方認可的國際組織實習;
6. 積極參加科學研究、創新創業、學科競賽、社會實踐并取得顯著成果;
7. 積極參加學生工作、志願服務或社會公益活動,在校期間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達到350 小時以上,或擔任各級學生工作職務一學年及以上,或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志願者、優秀學生幹部等稱号(或同等稱号);
8. 在校期間曾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學金或榮譽稱号;
9. 踐行“四個服務”,志願到西部艱苦地區、基層及國家重點單位就業,并受到學校表彰;
10. 經學院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小組認定在學術上或其它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績。
第七條 對在前述指标中獲得特别突出成績或榮譽的優秀畢業生,加權平均成績居本專業排名前20%的,可獲得榮譽學士學位破格推薦資格,經學院組織召開專家會議評審、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小組認定後,可授予榮譽學士學位稱号。
第八條 榮譽學士學位評選具體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兩名專家推薦信及有關成績、成果與獎勵證明。推薦專家須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學院成立榮譽學士學位資格審核小組(可委托院學術委員會或教學指導委員會),對學生進行選拔考核,擇優确定推薦名單。推薦名單在院網站或公告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學院将推薦名單彙總、審核後,呈本科生院審定。
第九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條 本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